关于长风小区新建集资楼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量:次
长风小区新建集资楼住户:
长风小区新建集资楼住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近期将要办理。请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务必于2013年10月30日前在虎峪校区后勤楼213室住房管理科办理,过期,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予办理,望各位职工互相转告。
特此通知
注:办理时需携带的资料
1、提取本人公积金的:
(1)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住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交款收据原件、复印件,
(4)单位所发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2、提取配偶公积金的: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2)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配偶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4)配偶未办理联名卡的,请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万柏林分理处办理
后勤保障处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