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量:次
学校各单位:
为确保2013级新生第一个教学周的完整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按照学校年初《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国庆节原定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整为9月30日至10月6日放假,共7天,10月7日(星期一)开始上课。其中,10月1日(星期二)、2日(星期三)、3日(星期四)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公休日调整至9月30日(星期一)、10月4日(星期五),10月5日(星期六)、10月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8日(星期六)、9月29日(星期日)上班(课)。
中秋节放假安排仍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和学校《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执行: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其中,9月19日(星期四,农历中秋当日)为法定节假日;9月21日(星期六)照常公休;9月22日(星期日)公休日调至9月20日(星期五)。9月22日(星期日)上班(课)。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迅速根据学校有关安排及时做好教学、科研等的调整工作。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学校节日假期的安全稳定。
校长办公室
201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