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共建煤基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2023年公开招聘科研助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01 浏览量: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国科办[2023]61号)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工作的通知》(晋科函[2023]108号),结合工作实际,现公开招聘2023届未就业应届毕业生从事科研助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双向选择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对象及聘期
(一)招聘岗位
实验室科研助理3人,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
(二)招聘对象
2023年应届本科、硕士毕业生。
(三)聘期
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在聘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可离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热爱科学研究,具有较强的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
(二)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本科及硕士研究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五、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为非事业编岗位,具体岗位待遇通过工作合同约定。实验室为聘用的科研助理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他险种根据个人意愿缴纳,费用从个人薪酬待遇中代扣代缴。
六、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2日。
2.报名者须提交的应聘材料:
(1)《煤基能源国重2023年科研助理应聘报名表》(附件)纸质版(本人手写签名)。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3、实验室负责人审核后,通知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后续通知)。
4、应聘者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提供在读证明(包含入学时间、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信息)和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根据面试结果,经实验室主任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实验室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办理入职。
七、咨询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351-6018080
邮箱:coalscience@ty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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