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6 浏览量:次
各有关单位,各重点实验室、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根据《山西省科学技术厅 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 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 关于举办2016年山西省科技活动周的通知》(晋科发〔2016〕53号),为提升重点实验室公众影响力,展示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成就,激励社会公众走进科学殿堂,继续打造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品牌,现定于科技活动周期间(5月14日-21日)举办全省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今年全省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的主题是“创新引领,共享发展”。寓意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驱动经济和社会发展,改变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科技创新创业成果为全省人民共享,助力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 活动内容
各重点实验室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应紧密围绕开放活动主题,结合自身领域和特点,以焕发创新活力、增强创新能力为目标,组织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公众开放活动,充分展示和宣传重点实验室科技贡献与发展前景,打通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鼓舞全社会着力开启弊革风清、富民强省的创新局面。各重点实验室可采取以下活动形式:
1、采取视频展播、现场讲解、设计展板、成果展览等形式,展示与宣传重点实验室的科研成果和发展成就。
2、采取互相参观访问、技术对接、专题学术报告等形式,与相关高校、企业、科研单位进行深入的学术交流活动。
3、采取科普志愿者“进基层、进社区、进校园”等形式,深入群众,特别是面向中小学生,进行科普教育宣传,增强公众科技意识。
4、采取科普讲座、开放实验、组织参观等形式,开放科技资源,吸引社会各界科学爱好者进入实验室感受科学文化,体验科技魅力,激发创新创造兴趣。
5、采取印制科研成果汇编、公众科技知识读本、实验室文化手册等形式,对重点实验室和科技知识进行宣传介绍。
6、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力量,对重点实验室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
三、 活动要求
面向公众开放是重点实验室应该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也是重点实验室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重点实验室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保证公众开放活动顺利进行。
1、编制公众开放活动工作方案,制定详细活动安排计划,由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于5月9日前将特色活动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汇总后报送省科技厅基础处,以便统一对外发布。
2、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组织领导、安全保障及有关保密工作,确保活动的安全和有序开展。
3、活动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将活动成效、典型案例、总结报告及有关声像资料、媒体宣传报道等整理归档,并于5月27日前将活动总结(附件2)及印证材料一份(附电子版)报送省科技厅基础处,以便考核存档和交流推广。
四、其他事项
1、为配合科技活动周深化重点实验室公众开放活动,加强重点实验室的相互交流合作,特别是与省外重要科研机构开展交流互动,拟在科技活动周期间组织开展重点实验室联盟考察交流活动,请各重点实验室5月9日前一并报送考察交流意向和需求。
2、鼓励各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照本通知要求开展科技活动周公众开放活动,并报送相关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科技厅基础处 肖育雷、高莉
电 话:0351-4049920、4084395
E-mail:sxszdsy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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